Article 18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区域内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建设控制地带的秩序管理,并对周边道路、街区景观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环境氛围与红色资源主题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