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法规公布后,法规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福建人大网、福建日报等刊载。

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