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经营者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或者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