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出行和防欺凌、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伤害。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