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优质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后备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由占用单位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占用数量进行补充建设,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