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水务部门应当巩固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服务水平,优化管网布局,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保障农村地区供水安全。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村庄,应当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村庄,应当采用分散式处理、集中式处理等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