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施行。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