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编制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全覆盖,构建同网、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市政园林、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机制,定期对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