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常运作规范等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