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置帮教工作的需要,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种形式,建立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的过渡性安置基地,临时安置在生活、就业等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矫人员。

参与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和优惠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