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6 发言和表决Article 53In force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9, 2024Article 5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