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市选出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人;

(三)与会议议程相关的其他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