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保护和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洞庭山碧螺春茶,是指制茶的幼嫩芽叶采自本市东山镇(洞庭东山)、金庭镇(洞庭西山),种植模式以茶果复合系统为主,茶树品种以洞庭山群体小叶种为主或者选用经审定的良种进行繁育、栽培的茶树,采用鲜叶拣剔、高温杀青、热揉成形、搓团显毫、文火干燥等制作工艺,具有纤细多毫、卷曲呈螺、嫩香持久、滋味鲜醇、回味甘甜主要品质特征的绿茶。

本条例所称茶果复合系统,是指以茶树为主,在茶园中嵌种枇杷、柑橘、杨梅、板栗、梅树等果树的农业生产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