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岩溶景观资源进行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分类保护措施。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岩溶景观资源定期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调查监测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预防和治理岩溶石漠化、地质灾害,保护岩溶景观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