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

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科技、商务、农业农村、水务(海洋)、市场监管、邮政管理、教育、统计、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