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本市推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型农业。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农村绿色转型的指导、推动和监督,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推广节能降碳、提升碳汇水平等绿色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清洁生产方式,科学增施有机肥料,使用生物农药,合理减施化学肥料和农药。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