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农作物种质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本省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