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种业发展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