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人才使用应当坚持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原则,以人才评价为基础,科学合理使用人才。

人才评价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和转化应用,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人才激励应当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以尊重和实现人才价值为导向,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