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明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空间布局、阶段目标、重大任务、工作措施。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应当根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发展建设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