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依法组织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农村公路在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放交通。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在开放交通前,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公路沿线村民的通行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