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