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2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适时对有关法规进行清理,向主任会议提出清理情况的报告;涉及两个以上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汇总,向主任会议提出清理情况的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