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