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接收或者使用主体负责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