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鼓励企业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开展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构建长效合作机制,联合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平台,协同推进技术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互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