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实行涉企政策集成服务模式,编制并公开涉企政策清单,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同步机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政策咨询响应度。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当推进本部门的政策兑现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并进驻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涉企咨询和办事服务,实现高效便捷办理。
鼓励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于申报、直接享受,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推进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Local Regulations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