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卫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卫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应当与河流水质目标要求相适应,与乡村生态环境用水和农村改厕用水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