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投资协议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中标人应当停止公路建设项目相关活动;招标人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依法收回公路建设项目。

因投资协议的原因致使特许权协议丧失效力、以及特许权协议被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项目法人应当停止特许经营相关活动;招标人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书面通知许可机关,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撤回或者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并注销。

投资协议、特许权协议依法解除或者撤销后,原协议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