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并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平台系统进行对接,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服务。
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飞行计划处理;
(二)航空情报服务;
(三)航空气象信息服务;
(四)低空数字空域图;
(五)导航;
(六)监视;
(七)告警;
(八)协助搜寻与救援;
(九)其他低空飞行服务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