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有关部门提供红色文化资源线索,通过捐资、捐赠、志愿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