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的信用管理,依法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惩戒。

Local Regulations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