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先进材料产业布局,建立先进材料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争取国家、省先进材料重大项目在本市落户,推动先进材料中的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先进材料产业园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支持政策,建立产业服务平台,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