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石柱参产地生态环境、品种资源、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依法设立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和界限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保护区内禁止种植除石柱参以外的其他人参品种。保护区内现有的其他人参品种保留到种植期结束。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保护区有害生物防治、防火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有害生物、火险火情和生态环境安全防控应急预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消除火灾隐患,保持良好生态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