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长湖流域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坚持自然增殖和人工放流相结合的原则,保护鲌类鱼等水产种质资源。

长湖设立禁渔区,确定禁渔期。在长湖禁渔区内和禁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捕捞和爆破等水下作业,不得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国家、省对以特定资源利用、科研调查、苗种繁育和增殖渔业等为目的的捕捞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