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务服务部门应当为经营主体提供人才引进、用工咨询、就业指导、劳动纠纷调解等服务,建立用工预警机制。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经营主体解决用工问题,支持经营主体创新用工模式,开展共享用工、灵活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建设技能型社会。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