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关注暴雨发展变化情况,接到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幼儿和学生安全。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预警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停课。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