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大数据、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逐步采用视频监控或者物联网追溯等技术措施,实现全流程监管,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分类投放、预约回收等查询服务。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采集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并录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