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冷却、洗涤、锅炉、发电、煤炭采洗等工业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

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