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已列入规划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的,应当先确定新的用地,新的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