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在试验区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是在试验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试验区综合协调、规划建设、办学保障、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企业(机构)服务等工作,依照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省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试验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在试验区的管理权限,依法编制权责清单,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