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人才评价应当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注重品德评价和学术道德,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人才评价应当发挥政府、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等作用,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