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遴选培养科技领军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科技领军人才围绕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专业性、特色性科技创新团队,在科研经费、团队建设、项目承担、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