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公共汽车进入站点时应当在站点一侧依次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站点的,应当在靠站点一侧机动车道内依次等候进站。

公共汽车驶离站点时应当单排依次按顺序行驶。

公共汽车进出站点需要借道通行的,应当避让该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