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湿地,可以设立市级湿地公园。设立市级湿地公园应当由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湿地公园根据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利用强度,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旅游活动和资源利用,加强精细化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