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鼓励物流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开展物流关联业务。

鼓励国内外知名航运研究院所、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认证机构等航运功能性机构在本市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