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快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

物流企业应当在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降低物流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鼓励物流企业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应用,并扩大新能源、清洁能源的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