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旅广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传统技艺、民间传说等文化资源进行收集、整理、研究,推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保护和利用。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传统工匠、民间艺人等传统村落技艺人才开展技艺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鼓励原住村(居)民在传统村落内居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促进传统村落原有生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

鼓励利用传统建筑设立民俗文化研究、传统技艺传承等文化遗产传习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