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鼓励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县(市、区)。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制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以传统村落为点,连片确定保护利用实施区域,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