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高新区建设发展应当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市更新计划,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居住、交通、金融、商贸等服务配套。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 2024